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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》 乌桥街道社区居民公约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守则 居委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职责
(一)主任职责: 1、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,认真实践"三个代表",带头开展学习。 2、在街道党工委、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,团结、组织、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,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,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,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,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。 3、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。 4、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基它成员的工作,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。 5、协调副主任、委员之间的关系,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,积极完成各项任务。 6、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,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。 7、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,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,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。 8、遵纪守法,不循私情,秉公办事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。 (二)副主任职责: 1、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,主任不在岗位期间代行主任职责。 2、除做好分管工作外,协助主任布置、检查和总结工作,包好片,管好片,帮助和指导居委会工作人员及居民小组的工作,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。 3、负责社区居委会的财物的收入和支出,管理好社区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。 4、负责各种资科、数字的积累和保管,及时填报各种统计表。 5、遵纪守法,不循私情,秉公办事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。 (三)委员的职责: 1、当好主任、副主任的参谋和助手;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; 2、积极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,包好和做好分片的管理工作,帮助和指导居民小组的工作; 3、负责做好主任、副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; 4、做好资料的收集、档案的建档,做好各种表格上报; 5、遵纪守法,不循私情,秉公办事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。